关于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根据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本科
1、美术与设计类 380分
2、音乐类
①音乐学类 320分
②音乐舞蹈类 305分
③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 270分
3、影视戏剧表演类 300分
4、播音与主持类 365分
5、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类 220分
6、编导类 400分
7、美术与设计类职教师资 295分
8、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职教师资 265分
9、体育类 345分
二、高职(专科)
1、美术与设计类 180分
2、音乐类
①音乐学类 170分
②音乐舞蹈类 180分
③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 170分
3、影视戏剧表演类 170分
4、播音与主持类 170分
5、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类 150分
6、编导类 180分
7、美术与设计类对口高职 150分
8、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对口高职 245分
9、体育类 180分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5年6月27日